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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標準局修訂登山瓦斯罐國家標準保障消費者使用安全 2011-11-21

標準局修訂登山瓦斯罐國家標準保障消費者使用安全
隨著樂活(LOHAS)風氣盛行,登山、露營等戶外休閒活動已是民眾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,為解決「吃」的民生問題,民眾常會自備登山爐搭配登山瓦斯罐來炊煮食物,由於登山瓦斯罐內容物為高壓可燃瓦斯,具有潛在之危險性,為保障消費者使用安全,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修訂CNS 15230﹝不可再充填式金屬製攜帶用液化石油氣罐體﹞國家標準,並於100年3月25日公布,以供各界參採。

標準檢驗局表示考量安全性、經濟性及技術發展,爰依據國際現有標準予以修訂該國家標準,此次修訂範圍包括燃氣壓力由12 bar提升至13.2bar及燃氣種類增訂液化丁烷或是液化丁烷/丙烷混合物等,以符合現行技術,並明確標示內容物以確保罐體的安全性。新版國家標準適用於容量介於50 mL到1000 mL,且在50℃時罐體內之燃氣壓力不超過13.2bar(約等於13倍之平地大氣壓力)之金屬製不可再充填燃氣的罐體,除了材料及構造等規定外,亦提供相關品質要求試驗項目,包括耐壓強度、氣密試驗、墜落試驗、扭力試驗等。

除了登山瓦斯罐之品質要求外,該局提醒消費者要注意依說明正確安裝使用該項產品,包括避免陽光照射、不得置於超過50℃的環境、不可再次充填,以及不論使用前後都不可刺破或焚燒等,以保障消費者使用安全。

標準檢驗局再次呼籲,登山瓦斯罐(戶外用液化石油氣烹煮爐用燃料容器)為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商品,消費者購買時須留意商品本體上是否貼(印)有商品安全標章(圖例如附),並須留意商品本體上是否附有完整之標示及注意事項,以指引民眾正確之使用方法、維護保養程序、使用及安全上應注意事項等,並請依上述說明正確安裝使用,以確保使用安全。

撰稿人:潘榮進先生 電話:02-33435134
  • 上稿日期:2011/04/08
  •  
    R30001
     
    資料來源: 經濟部商品檢驗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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